教育整顿整改工作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决策部署,切实解决**地区法院队伍存在的顽瘴痼疾,根据省法院、市委政法委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教育整顿整改工作方案7篇,供大家参考。
教育整顿整改工作方案篇1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决策部署,切实解决**地区法院队伍存在的顽瘴痼疾,根据省法院、市委政法委的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市法院决定开展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活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法工作特别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司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六大顽瘴痼疾”,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三个规定”专项整治等队伍建设活动成果,结合“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升年”活动,不断提高法院队伍的纯洁性,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整治任务和目标
(一)整治任务: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中的突出问题整治目标:巩固深化违反“三个规定”专项整治成果,解决违反“三个规定”突出问题,完善长效机制,使依规记录成为习惯,实现应记尽记、应报尽报,有效遏制干预过问案件行为,有效改善司法办案环境,有效规范司法人员的社会交往,切实建立防止干预司法的“防火墙”和“隔离带”,让制度成为带电的“高压线”,确保“三个规定”得到不折不扣地执行。
(二)整治任务: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中的突出问题整治目标:使立案登记制改革成果进一步巩固,办案规范化程度得到明显提升,审判执行效率显著提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利用审判执行权办理人情案、金钱案、关系案等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三)整治任务: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中的突出问题整治目标:使违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得到纠正,干警违纪违法和司法腐败问题得到查处,办理案件的体制机制得到健全完善,办案能力和水平得到全面提升,刑罚执行更加公开、公平、公正,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四)整治任务:违规经商办企业,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中的突出问题整治目标:全面清理违规经营行为,做到应查尽查、应退尽退,解决在违规从事经营活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实现违规从事经营活动的人员全部清理退出到位。
(五)整治任务:违规参股借贷突出问题整治目标:全面排查干警违规参股借贷情况,利用职权违规经营谋利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教育整顿期间违规问题零新增,教育整顿结束后不反弹。
(六)整治任务:原法院人员违规到律师事务所当律师或在幕后当“法律顾问”,充当司法掮客中的突出问题整治目标:加强全员自查、全面排查,对查证属实的违规违纪离退休人员,严肃责任追究,对其他问题线索,及时移送司法行政等机关;
完善落实有效防范监管法院离任人员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在律师事务所任职、充当司法掮客的制度机制,堵住阻断违规从业的渠道,铲除司法掮客滋生的土壤。
(七)整治任务:影响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突出问题整治目标:聚焦影响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突出问题、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立足司法工作职能,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依法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稳定市场预期,服务保障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切实解决影响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突出问题,推动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以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司法环境,助力打造“司法服务方便快捷、司法质效大幅提升、司法成本有效降低、司法生态明显改观”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八)整治任务:涉法涉诉信访突出问题整治目标:把人民群众对司法需求的美好向往落实到办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之中,依靠人民群众的心理确信和法治信仰破解找关系的社会顽疾,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司法关切的需要,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增进法院与群众间的沟通、理解、互动、包容,尽最大可能争取理解和支持,收到息诉罢访、案结事了的效果,推动实现更深层次、更高质量的公平正义,有力维护与保障社会安全与稳定。
(九)整治任务:存在工作短板即服务意识不强的突出问题整治目标: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服务宗旨,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大力倡导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切实提高服务大局意识,提升服务群众水平。
(十)整治任务:审判执行规范化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整治目标:办案规范化程度明显提升,审判执行效率显著提高,司法责任制进一步落实,司法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切实促进司法能力的提高和司法作风的改进。
三、方法步骤
按照中央和省、市教育整顿工作的统一部署,顽瘴痼疾专项整治从20xx年4月初至6月中旬基本结束,分为“思想发动”“自查自纠”“查纠整改”“总结提升”四个阶段。
(一)思想发动(4月上旬)
1.召开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动员部署会,全面组织思想发动,教育干警提高认识,认清形势,掌握政策,提升参与专项整治的主动性、自觉性。牵头部门:办公室责任部门:市法院各部门
2.印发致全市法院干警(工作人员)和家属一封公开信。牵头部门:监察室责任部门:市法院各部门
3.加强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职务处分法》、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学习宣讲。牵头部门:宣教处责任部门:市法院各部门
4.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教育引导政法干警引以为戒,促使人人心里有震动,不断增强投身教育整顿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主动性、自觉性,增强“不想腐”的自觉。牵头部门:监察室责任部门:市法院各部门
(二)自查自纠(4月中旬)
1.围绕“六大顽瘴痼疾”“两大突出问题”“一个工作短板”以及审判执行规范化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干警进行自查自纠,个人查找具体问题,部门查找共性问题,形成问题清单。牵头部门:监察室责任部门:市法院各部门
2.在个人自查的基础上,全面组织开展谈心谈话,做到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必谈,班子成员与中层干部、关键岗位必谈、中层干部与部门干警必谈,班子成员与主动说明问题、存在苗头问题的干警必谈,做到组织动员到位、政策解释到位,帮助干警消除侥幸心理,放下思想包袱,主动向组织讲清问题并认真整改。牵头部门:机关党委、监察室责任部门:市法院各部门
3.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围绕整治顽瘴痼疾,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引导干警持续查找问题,主动向组织讲清问题并进行整改。牵头部门:机关党委责任部门:市法院各党支部
(三)查纠整改(4月中旬到5月下旬)
1.畅通渠道(1)依托12368诉讼服务平台、最高法院四级举报平台、举报电话等形式畅通群众投诉举报途径,广泛接受群众举报,扩大线索来源。牵头部门:立案庭、监察室责任部门:市法院各部门
(2)深入走访人大机关、政协机关、营商局、工商联和民营企业等单位,征求社会各界对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工作意见建议和问题线索,汇总意见建议和问题,研究解决问题措施,并向有关部门进行反馈。牵头部门:办公室责任部门:市法院各部门
2.定向梳理。以顽瘴痼疾专项治理和多发违纪违法问题为重点,突出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回头看”、突出群众来信来电举报、突出重点案件评查、突出法律监督专项检查、突出开展智能化数据排查、突出队伍建设巡查,从中深挖问题线索,加强线索关联比对,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全面排查掌握干警违纪违法线索,系统清理顽瘴痼疾。牵头部门:审管办、信访办、监察室责任部门:市法院各部门
3.倒查评查。对本系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加强案件倒查。广泛接受群众举报,从中发现是否存在顽瘴痼疾问题,掌握干警是否有相关违纪违法行为,一件一件查、一件一件评,及时整改纠正,与自查自纠相互配合,形成有力震慑。配合党委政法委、政法委各单位做好举报线索办理工作,对问题线索进行研判甄别,确定移送及办理方向。坚持依法依规、查深查透。牵头部门:审管办、信访办、监察室责任部门:市法院各部门
4.数据排查。充分利用法院系统现有平台数据,借助市场监管、税务、社保、银保监等部门信息查询系统,核查瞒报、漏报、错报等情况,提高核查整治效率。加强对司法异常流程监控预警,加强对不同办案环节信息对比验证,推动信息共享和数据联通,健全内部司法监督流程,建立动态预警的司法监督平台。牵头部门:技术处责任部门:市法院各部门
5.清理整改。线索办理专班根据来源、类型、反映单位进行分类登记编号,建立线索受理情况总体台账和顽瘴痼疾问题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负责部门和完成时限,建立销号制度,实行挂图作战,整治一个、销号一个。对于一个部门解决不了的复杂问题,上级机关要主动过问,拿出解决方案,列出任务书、路线图,限时整改到位,推动全面整治,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牵头部门:信访办、监察室责任部门:市法院各部门
6.集中整治。集中整治损害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引发涉法涉诉信访“两大突出问题”,建立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总体台账,开展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专项整治,落实领导包案、带案下访等制度,最大限度息访息诉。全面查摆剖析剖析整改本系统制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突出问题,依法办理民营企业涉法治化营商环境投诉举报问题,深入查找案件背后存在的不公、不廉问题。牵头部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信访办责任部门:市法院各部门
7.分类处理。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进行查核、比对、甄别,对存在违规行为的人员,责令予以纠正,拒不纠正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通报曝光。对如实反映问题的干警及时落实从宽政策。对避重就轻、避实就虚,不如实反映问题的干警从严处理。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等单位的衔接机制,对涉及干警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按权限、按程序移交纪委监委进行查处;
对于涉及干警一般违纪问题,依程序给予党政纪处理。牵头部门:监察室责任部门:市法院各部门
(四)总结提升(6月上旬)
1.深入评估。一查自查自纠是否做到全覆盖,思想发动是否广泛深入;
二查组织查纠措施是否有效,是否发现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
三查顽瘴痼疾是否得到有效整治,存量问题是否基本消除;
四查案件线索核查是否到位,清除害群之马成效是否明显;
五查“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是否落实到位。查纠整改环节结束后,院党组召开党组扩大会议通报整治情况。牵头部门:监察室责任部门:市法院各部门
2.持续深化。要全面梳理掌握自查自纠、专项整治工作底数情况,及时跟进掌握整改进展评估效果,针对顽瘴痼疾的整治情况、剩余存量、剖析案件的深层次问题、查摆监督体系短板弱项,根据整改完成情况,制定持续整改方案,实现限期整改、彻底整改,确保顽瘴痼疾得到有效整治,既定任务全面完成。牵头部门:监察室责任部门:市法院各部门
3.改进服务。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深化司法领域管理服务改革,结合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集中推出一批新的便民利民措施,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执法司法事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诉讼服务、行政管理等工作,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出一批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事项,全面提升服务质效。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办理工作的若干规定》,确保“事事有人管、件件有回音”,让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牵头部门:立案庭、机关党委、信访办责任部门:市法院各部门
4.完善制度。要消灭滋生顽瘴痼疾的土壤和条件,促进专项整治长效化,立足整治顽瘴痼疾重点任务,深查“病因”,查找共性规律、剖析深层次原因,深挖成因根源,找准管理监督组洞,结合自查自纠和组织查处工作暴露出来的问题,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制约公正司法的堵点、影响法院队伍建设的难点,有针对性出台一批行之有效、务实管用的制度规定并严格执行,推动共性问题与个性问题、显性问题与深层次问题同步解决。把根治顽瘴痼疾与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相结合,治建并举、标本兼治,推动建立完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牵头部门:办公室、人事处、审管办、监察室责任部门:市法院各部门
四、主要内容
(一)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中的突出问题
1.整治内容
(1)对落实“三个规定”重视不够、组织不力,认识存在偏差,不了解、不熟悉、不掌握规定要求,不愿、不会、不敢如实记录报告;
宣传教育不到位,社会认知度不高,没有营造出良好的舆论氛围。
(2)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转递材料、打探案情,对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等情况,不按照规定如实记录。
(3)以本人或特定关系人名义向律师或律师事务所筹资、借款借物,接受案件当事人及其请托人、律师吃请、送礼或其他利益,为案件当事人在案件诉讼、司法鉴定等方面提供帮助,为律师介绍案源,分成案件代理费用,以及其他违规交往,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
(4)对工作人员亲属从事律师职业情况底数不清,监管不到位,对存在任职回避情形的人员未按规定要求及时调整工作岗位。法院工作人员不主动报告亲属从事律师职业情况,或者不按规定提出任职回避申请。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人员的亲属以律师身份代理其任职法院和辖区法院诉讼执行案件。
教育整顿整改工作方案篇2
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部署要求,确保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向纵深开展、取得实效,按照《市法院队伍教育整顿实施方案》要求,决定从4月1日起开展查纠整改环节工作,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五个过硬”要求,弘扬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精神,坚持问题导向,落实“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以“自查自纠、组织查处、专项整治”为抓手,激发自查自纠的内力,发挥组织查处的威力,提升顽瘴痼疾整治的效力,强化组织保障的合力,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坚决整治顽瘴痼疾,提高法院队伍纯洁性,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向纵深发展。
二、任务目标
把查纠整改作为教育整顿动真碰硬、触及要害、见到实效的关键环节,大力弘扬刀刃向内、刮骨疗毒的自我革命精神,以“自查从宽”引导、以“被查从严”倒逼,边查边改、即查即改、真查真改,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彻底整治顽瘴痼疾。
三、方法步骤
(一)强化自查自纠
1.深入开展思想发动。广泛开展谈心谈话,做到党组书记与领导班子成员必谈,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必谈,班子成员与中层干部必谈,中层干部与普通干警必谈,班子成员与主动向组织说明问题、曾经接受处理、存在问题苗头、关键岗位的干警必谈。
2.全面开展个人自查。对照党规、法律法规、警规警纪,紧密结合法院实际,制发个人自查事项报告表,明确自查事项和要求,把“六大顽瘴痼疾”(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参股借贷,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法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作为必查重点,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如实填报,同时提交自查报告。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围绕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持续查找问题,明确整改方向。
3.加强核查并兑现政策。依法落实“自查从宽、被查从严”要求,厘清从宽与从严的界限和适用情形,明确处置流程,强化政策攻心。对干警个人自查情况,组织开展全面核查。对干警主动交代问题的,移交纪委监委落实监督执纪责任,加强审核把关;
对符合从宽条件的,及时作出从宽处理。
(二)强化组织查处
1.开展举报线索核查。加强线索汇总收集、研判甄别、移交督办工作。根据职能分工,对收集的线索依法开展督查、督办工作。
2.开展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倒查。对全国教育整顿办、全国扫黑办、中央督导组督办案件和交办线索,“有黑无伞”“黑大伞小”等涉黑涉恶案件,集中、反复举报同一对象并查否的涉黑涉恶线索,组织开展案件评查和线索核查。
3.开展重点案件交叉评查。采取多种评查方式,对20xx年以来容易滋生司法腐败、执法不公的特定范围案件开展评查,重点发现定性不准、量刑不当、程序违法等问题,从中深挖干警违纪违法问题。各部门开展本部门案件自查工作。
4.开展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清查。统筹建立信访案件总体台账,组织各部门全面梳理评查。对未化解信访案件,落实领导包案、带案下访等制度,最大限度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实现息诉息访。
5.开展智能化数据排查。加强全院网络数据共享,围绕顽瘴痼疾大起底、执法司法问题大清查等内容,运用大数据分析等手段,加强分析排查。重点包括干警及其家属违规从事经营活动,法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等情况,以及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等执法司法问题。
6.开展队伍建设巡查。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谈心谈话、民主测评、明察暗访等方式,督导检查本院各部门和基层法院班子建设、队伍管理、廉洁执法、纪律作风、选人用人和政治生态等方面情况,梳理发现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提出及时整改意见。
7.依纪依法从严处理。对重大案件线索,建立挂牌督办机制,必要时采取领导包案、异地管辖、提级管辖等措施,做到深查真查、水落石出。
(三)强化专项整治
1.确定整治内容。按照“5+2+n”模式,在整治“六大顽瘴痼疾”基础上,将影响法治化商环境建设突出问题、引发涉法涉诉信访突出问题和本地本系统本单位多发性、顽固性问题纳入专项整治范围。按照“定内容、定措施、定目标”,细化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边查边治、限期整治、彻底整治。
2.查清顽疾底数。全面摸排本院和干警存在的“六大顽瘴痼疾”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针对存在的顽疾问题,建立销号制度,整治一个销号一个。
3.提高服务群众水平。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诉讼服务、行政管理等工作,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集中推出一批便民利民措施,提高法院服务群众水平。
4.推进抓源治本。从违纪违法干警的个案问题中找到共性规律、剖析深层次原因,深挖顽瘴痼疾的成因根源,找准病灶、分类施策、靶向治疗,推动个性问题与共性问题、显性问题与深层次问题一起解决。查纠整改环节的评估重点是“五看”:一看自查自纠是否做到全覆盖,思想发动是否广泛深入;
二看组织查纠措施是否有效,是否发现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
三看顽瘴痼疾是否得到有效整治,存量问题是否基本消除;
四看案件线索核查是否到位,清除害群之马成效是否明显;
五看“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是否落实到位。查纠整改环节结束后,召开党组(扩大)会议通报整治情况,班子成员对整治效果作出承诺。
四、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要实行“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切实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组织完善工作方案,细化任务、措施、时限和检验标准。要针对政策宣讲、事项填报、重点核查、问题清查、专项整治等主要任务,逐项建立表格台账和责任审签把关制度,实行挂图作战、跟班督导、限时办结,确保任务落实到位。做好数据统计,按时报送。
(二)准确把握政策。要认真学习、充分运用《“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试行)》,领会政策实质、加强政策引导、推进政策落实、严格政策兑现,把握从宽从严尺度,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三)强化宣传引导。要坚持正面宣传为主,持续报道教育整顿进展情况和实际效果,展示全市法院正风肃纪的坚定决心。对自查自纠、清查处理工作不作过多过细报道,对重大敏感违纪违法案件实行审批发布,及时引导舆论,防止负面炒作。
(四)各基层法院要根据同级党委的具体要求,参照本方案制定相应的方案,报市法院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备案。
教育整顿整改工作方案篇3
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动员部署会议精神,政法委作为活动的参与者、组织者、推动者,要从旗帜鲜明讲政治的高度,以对党无比忠诚、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深刻认识其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以最坚决态度、最严明纪律、最有力举措抓紧抓实这项重大政治任务,全方位提升机关干部素质能力与核心战斗力的要求,决定开展严格执法监督、整治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政法工作、公安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和全国、全区、全市、全旗公安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加强执法监督,整治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切实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能力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执法活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都能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严格执法监督、整治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活动,对执法突出问题不回避、不护短、不手软,做到一律核查、一律解剖、一律问责、一律通报,基本实现“五个进一步”和“五个确保”。一是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有效解决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确保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法,心中有纪;二是进一步遏制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有效解决执法中的顽瘴痼疾,确保防止冤假错案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三是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执法监督,有效解决监督乏力、网上监督机制不完善的问题,确保形成更加完备的监督管理体系;四是进一步健全执法制度,有效解决制度存在的漏洞,确保构建更加完备的执法制度体系;五是进一步提升公安队伍素质能力,有效解决本领不够、本领恐慌、本领落后的问题,确保锻造一支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公安执法铁军。
三、重点整治内容和工作措施
(一)紧盯受立案管理,集中整治有案不立、压案不查的突出问题
1.整治内容:
(1)对群众上门报案,未落实“三个当场”要求;接报案后该受不受、该立不立,受立案后不及时查处,以及违法受立案。
(2)履行法定侦查职责懈怠,立而不侦、侦而不力,该及时采取侦查措施不及时采取;对经侦查不构成犯罪的刑事案件或嫌疑人,不及时依法撤销案件、终止侦查;对需要行政处理的不依法处理或者移交有关部门;对发现新的犯罪线索,不依法重新立案侦查或者继续侦查。
(3)接受人民检察院立案监督懈怠,对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立案、纠正违法通知不认真回复执行。
(4)弄虚作假,漏报、虚报、瞒报、篡改受立案统计数据、不如实统计上报。
2.工作措施:
(1)梳理排查。通过查询110接处警记录、查询执法办案信息系统、检查相关工作记录、评查案件卷宗、核查账务账簿、回访当事人、梳理信访举报投诉等方法,对xxxx年以来行政、刑事警情和在办刑事案件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梳理问题短板,建立问题清单。
(2)集中整治。聚焦涉黑涉恶、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电信网络诈骗、集资诈骗和食药环、盗抢骗、黄赌毒等与群众权益密切相关、反映强烈的案件,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领导包点包案、挂牌督办等方式,全面落实整改。对新发警情的受立案情况和决定,加强审核监督,防止边治边犯。
(二)紧盯打伞破网,集中整治扫黑除恶中暴露的突出问题。
1.整治内容:
(1)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惩腐打伞中暴露出的执法不公、执法不严,有罪不究,不作为、乱作为。
(2)认定标准不一、审核把关不严、深挖力度不够、取证能力不强。
(3)参与或变相参与社会黑恶势力,充当其“保护伞”。
2.工作措施:
(1)排查梳理。要按照准确核查、限期清零、件件有结果的要求,采取上提一级、异地用警、交叉核查、视频调度等措施,全面核查、认真反馈群众举报线索。重点梳理全国扫黑办、公安部扫黑办挂牌督办、重点关注的涉黑涉恶案件办理进展,确保线索核查工作扎实落地,确保所有举报线索清仓见底。
(2)集中整治。围绕社会治安、乡村治理、金融放贷、工程建设、交通运输、市场流通、自然环保、信息网络、文化旅游、教育卫生等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梳理在逃黑恶犯罪分子,确定一批目标逃犯,充分利用公安大数据、大情报等,加大预警分析,强化追捕力度,持续抓好追逃工作,组织开展境外黑恶逃犯集中抓捕行动,逐人落实追逃责任,加大追逃力度,努力实现逃犯“清零”,以最大战果取信于民。
(三)紧盯优化营商法治环境,集中整治以刑事手段不当介入经济纠纷和侵害民营企业权益的突出问题,
1.整治内容:
(1)不正确区分经济犯罪和经济纠纷的界限,不正确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
(2)对企业等市场主体违法立案、越权办案、违反法定程序、滥用强制措施及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账户、账册、财产,影响企业和群众正常生产经营。
(3)对民营企业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保护不力,企业投诉无果。
(4)对破坏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假冒伪劣等侵害市场主体人身财产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打击不力。
(5)以执法名义变相报复、勒索企业。
2.整治措施:
(1)排查梳理。对xxxx年以来仍在查办未有明确结论,上级交办、群众投诉举报、申请刑事复议复核、检察机关立案监督以及人民法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及民营企业的刑事案件或者犯罪线索逐件逐条进行清理。对排查出的执法问题、案件和线索要制定任务清单,逐一逐条进行核查。
(2)查纠整改。对存在执法问题的案件和线索,要立即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对存在分歧的重大疑难案件,各级公安机关执法管理委员会要组织多警种、多部门联合调查、集体通案,或者从全区公安机关法治专家人才库、公职律师抽选精干力量协办,征求法律顾问意见等形式进行专家会诊,提升查办涉及民营企业案件的公正性、权威性。
(四)紧盯严格强制措施管理,集中整治违规取保候审的突出问题。
1.整治内容:
(1)取保候审适用对象不符合法定条件,利用取保候审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
(2)取保候审后中断侦查,未及时移送起诉或依法作其他处理,未及时变更强制措施,未依法及时解除取保候审。
(3)解除取保候审或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后未依法依规及时对案件作出处理,造成案件长期搁置。
(4)未按要求设立、使用保证金专用账户,违规收取、保管、没收、不及时退还保证金,截留、坐支、挪用、侵吞保证金,保证人不符合条件,人保、财保并用。
2.工作措施:
(1)清理排查。通过查询执法办案信息系统、核对相关工作台账、调阅案件卷宗、财务账簿、梳理信访投诉等途径,分门别类、全面细致地排查xxxx年以来办理的取保候审案件、人员的数量、相关处理进展及保证金等情况,登记造册,做到账实相符。
(2)集中整治。各级公安机关要从案件事实证据、适用法律法规、遵守办案程序等方面认真进行核实,找准找全问题,深入剖析原因。对取保候审违规问题,能纠正的要及时纠正,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也要逐一认真研究确定整改的“时间表、路线图”,明确细化具体的整改进度、工作步骤、解决措施、责任目标。对疑难复杂案件,要积极会商检法机关、提请当地党委政法委协调解决。
(五)紧盯严格涉案财物管理制度,集中整治涉案财物管理违规的突出问题。
1.整治内容:
(1)违反法定程序随意扣押、没收,以及超范围超期限查封、封存、冻结、先行登记保存当事人财物。
(2)不开具法律文书、专用收据和财物名称、种类、编号、规格、数量、重量、质量、特征及来源去向登记不清。
(3)无专门场所、无保证金扣押款专户、无专人管理,办案人员自行保管涉案财物,不将保证金交到指定专户,坐支、挪用、私分扣押物品。
(4)不严格执行交接手续、该移送不移送甚至私自处理。
(5)返还财物不及时,随意没收保证金等。
2.工作措施:
(1)排查清理。各级公安机关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正在办理的行政和刑事案件、xxxx年以来已办结的行政和刑事案件、xxxx年以前已办结但当事人因涉案财物问题仍在信访投诉的案件进行排查清理;各执法办案单位要建立工作台账,逐案登记造册,彻底摸清底数,做到物案关联,逐案建档。要通过排查清理,及时发现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中的各类问题。
(2)集中整治。对梳理排查出的突出问题实行限期整改、挂牌整改,靶向整改、源头整改,要明确整改单位、整改时间、整改措施、责任人,以任务书、交办单等形式挂牌立项,确保整改责任和措施落地落实,真正实现办案与保管相分离、来源去向明晰、处理依法到位。
(六)紧盯执法办案纪律要求,集中整治违规异地办案和违反“三个规定”的突出问题。
1.整治内容:
(1)不严格落实公安部《公安机关异地办案协作“六个严禁”》和《关于进一步依法严格规范开展办案协作的通知》要求、不规范履行办案协作程序,趋利性执法和单方面跨区域执法、超管辖权限办理案件和争抢案件、过度采取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
(2)超越职权下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立案、撤销案件、终止侦查、变更强制措施、降格或者升格处理案件的命令等。
(3)超越职权私自向办案单位或者办案人员提出案件管辖、定性处理意见。
(4)超越职权批转涉案材料。
(5)向办案单位负责人或者办案人员提出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当事人近亲属、代理人及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人员。
6)本人或者授意身边工作人员、近亲属等关系人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
(7)本人或者授意身边工作人员、近亲属等关系人违反规定打探案情、通风报信。
(8)不主动、如实记录、报告违反“三个规定”行为以及其他问题。
2.工作措施:
(1)排查梳理。通过上级通报、异地警务情报信息交流、涉警舆情等渠道排查异地违规办案线索,组织核查,发现问题。通过个人填报、向党组织说明情况、受理信访举报投诉、调阅案卷、走访纪检督察部门等形式、全面排查梳理公安队伍中存在的违反防治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问题。
(2)集中整治。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关于深入贯彻公安部“六个严禁”规定进一步规范全区公安机关跨省异地办案协作工作的通知》,切实明晰审批流程,严明工作纪律。严格落实“三个规定”要求,坚持“打招呼”和不如实记录报告的一起查、一样严,严格落实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和违纪违法案件“一案三查”制度,对存在违规行为的民警,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对相关单位和领导严肃追责问责。对故意隐瞒、欺骗组织的,一经查实,从严从重处理。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有效推进,成立工作小组。
组长:xx
成员:xx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案件复查审核、巡查监督等工作,办公室设在法制大队,办公室主任由xx兼任。
五、具体工作步骤
(一)自查复查,摸清底数。一是以执法办案管理平台数据为基础,统计全旗办案部门xxxx年-xxxx年8月1日以来办理的全部案件和执法办案场所使用情况,联系办案部门先行自查(时间截止为xxxx年10月30日),法制大队组织民警进行复查(时间截止为xxxx年11月底),对自查和复查的问题登记造册,建立工作台账。二是通过警综平台数据汇总数据,核实涉案财物的物品和数量时间截止为xxxx年12月底)。
(二)纠错整改,强化督导。针对自查和复查处理的问题进行排查,按册逐项整改(xxxx年12月底前结束)。各执法办案部门要严格按照整改要求进行整改,旗局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工作小组针对各执法办案部门的整改情况进行巡查督查,发现问题责令整改,逾期仍未整改的,按照目标考核管理制度进行扣分,并将相关整改情况上报旗局专项整顿工作组和纪检、警务督察大队。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在全旗公安机关开展严格执法监督、整治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活动是贯彻落实“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的重大举措,是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新要求,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实际行动。要迅速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把开展严格执法监督、整治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活动作为一项基础性、全局性工作来抓,在“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中统筹安排,通过教育整治活动,着力破解制约全旗公安机关执法质量、效果的难点问题,彻底根治人民群众反响强烈的顽瘴痼疾。
(二)加强组织领导。全旗公安机关要建立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体系和责任分工体系,切实加强专项活动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要紧密结合实际,将此项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专题研究谋划,深入发动,明确目标,细化职责,完善措施,充分整合各方面资源,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切实推动专项活动有序开展。实行月调度机制,各相关执法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信息上报工作,在每月25日前,向旗局法制大队报送本月梳理问题清单和上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报告。
(三)坚持整体推进。局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整治督战,各分管领导要集中精力推动整治落实,确保专项活动清仓见底、不留死角;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统筹指导和协调调度,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法制、督察审计信访、政工等部门作用,推动构筑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整治工作格局。各执法办案部门要
(四)强化督导检查。旗局教育整顿领导小组要通过明察暗访、挂牌督战等方法,加强督促检查,跟踪问效。要把学习教育、排查问题、整改落实贯穿整治全过程,法制、督察审计信访、政工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督,督促整治措施落地见效,对整改措施针对性不强、效果不明显的,责令重新整改,对专项活动组织不力、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五)形成长效机制。开展严格执法监督、整治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活动,要坚持急治标、缓治本,既要发现查处问题,坚决打好攻坚战,还要避免采取“运动战”的方式。对发现的问题,既要整改处理,更要查找根源,善于做调查研究,善于抓重点、抓顽瘴痼疾。要抓深层次的问题,遵循科学规律,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巩固和深化整改成果。
教育整顿整改工作方案篇4
根据《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实施方案》及**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决定在全市政法系统深入开展谈心谈话活动。为确保谈心谈话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谈心谈话工作方案》如下。
一、时间安排
要将谈心谈话贯穿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始终,第一轮广泛谈心谈话应于20xx年4月XX日——20xx年4月XX日全部完成,共X天。
二、谈话原则及注意事项
用好谈心谈话这一法宝,采取“全员覆盖、逐级谈话、压茬进行”原则,开展多轮谈心谈话。谈话中要明之以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向政法各部门班子成员及干警讲清楚,早讲早主动,不讲就被动,帮助有问题的干警争取主动。要高度关注干警的思想动态,一把手要及时掌握班子成员及全体干警的思想,听取他们的所想所思、担心和顾虑,班子成员要了解分管部门干警思想状况、班内班外情况。同时要充分利用亲属做好干警思想工作,开导引导,使干警充分认识到教育整顿工作是帮助大家知耻后勇、洗心革面、轻装上阵的好事,是上级组织对全体警的关心和爱护。通过层层深入
谈心谈话,进一步改进作风、促进和谐、激发干劲、推动工作,为全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扎实开展、取得实效,打牢坚实思想基础。
三、工作安排
(一)“谈什么”?主要包括“十四要谈”:一要谈个人基本情况,主要是年龄,工作经历、年限,所处岗位,婚姻、家庭情况;二要谈《纪检监察机关处理主动投案问题的规定(试行)》等规定;三要谈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和教育惩处相结合的政策;四要谈《关于**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适用“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的实施意见》中规定的鼓励干警把握政策期限,及时向组织坦白,争取从宽处理;五要谈自身存在的顽瘴痼疾问题;六要谈有无检举揭发的问题线索;七要谈干警个人与岗位的匹配度;八要谈本单位党组(党委)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九要谈本单位政治 生态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十要谈严格执行“三项规定”的重大意义,讲清不如实填报的责任、讲实规范填报的要求,明确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带动全体干警如实填报个人自查事项;十一要谈禁止违规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的政策规定;十二要谈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身患疾病方面,心理状态方面,近期的身体状况,对本职工作的看法,接受心理咨询情况,工作中负面情绪的自我调节情况,工作之余的爱好;十三要谈当前思想现状。个人价值体现方面,选择政法工作的初衷方面,
个人压力的来源,工作压力的来源,家庭的经济状况,导致家庭矛盾最主要的原因,工作圈、朋友圈、社会交往圈出现哪些问题,当前工作中面临最突出的问题;十四要谈下步工作打算和职业、人生规划等。
(二)“跟谁谈”?主要是要做到“*个必谈”:一是市级党委书记与县级党委书记必谈;二是市县两级党委书记与党委政法委书记、政法各单位“一把手”必谈;三是政法各单位“一把手”与班子成员必谈;四是政法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必谈;五是班子成员与中层干部必谈;六是中层干部与基层干警必谈;七是班子成员与主动交待问题、曾经接受处理、存在问题苗头、关键岗位的干警必谈,确保不漏一人,实现全覆盖。
(三)“怎么谈”?
一般以个别谈话形式进行,采取当面交谈、约谈、家访、饭后聊天等多种形式,必要时也可进行集体谈话,谈话要覆盖全体干警。
一是要做到见人见事见思想。党委政法委、政法各单位“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亲自谈,敞开心扉、摆出事例,达到交流思想、打消顾虑、帮助提高、解决问题的目的,不能以一般沟通代替谈心谈话,不能以谈具体事务代替思想沟通。
二是要把准谈话时机。在干警填报《自查事项报告表》
前,广泛开展谈心谈话,讲清从宽从严政策,讲透教育整顿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基本原则。
三是要把握政策原则。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对从线索排查、案件梳理、监督举报中发现问题的干警,要有针对性谈心谈话,推心置腹规诫劝告,讲明利害、帮助挽救,促使其主动讲清问题,争取主动。
四是要及时多次谈。要把广泛的定期谈话和有针对性地不定期谈话结合起来,谈话不是进行一次就了事,要根据具体情况,随时谈、反复谈、及时谈,从谈话中发现问题。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迅速行动。谈心谈话工作是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转入查纠整改环节后的一项重要工作,对查纠整改环节能否取得实效具有重要基础性作用。党委政法委和政法各单位要迅速行动,高度重视谈心谈话工作,全市政法系统领导干部必须把落实谈心谈话作为增进了解、凝心聚力、帮助有问题的干警打开心结、消除顾虑的重要抓手,使广大政法干警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对谈话后效果不明显的重点干警和特殊情况需要特殊关爱的干警,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要直接进行谈话,必要时,由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一同谈话。
(二)以上率下,落实责任。党委政法委、政法各单位领导班子要率先垂范,带头开展谈心谈话工作,谈心谈话前
要收集掌握谈心谈话对象各方面的情况,要找准问题、分析原因,明确目标、提出措施。对从线索排查、案件梳理、监督举报中发现问题的干警,要有针对性的谈心谈话,推心置腹讲明利害、帮助挽救,促使其主动讲清问题,争取主动。
(三)如实记录,落实政策。参加谈话人员要按照谈话内容要求,认真思考,做好谈话准备。谈话时,被谈话人(或记录人)将谈话的时间、地点、谈话对象、谈话的简要内容等情况记录在谈心谈话记录上,谈话人核实谈话记录并签字。对干警在谈心谈话过程中主动交待的问题,要组织开展核查,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如实反映问题的干警依纪依法及时落实从宽政策。对干警在谈心谈话过程中反映的线索,要进行研判,依规依纪依法处置。对干警在思想、工作、生活和身体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按政策及时给予帮助帮扶。
教育整顿整改工作方案篇5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开展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意见》(X发[20xx]X号)、《中共XX省委关于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意见》(X发[20xx]X号),按照省市县指导组及上级法院的工作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重要意义。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为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过硬政法队伍,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组织开展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是人民法院旗帜鲜明讲政治、确保队伍忠诚纯洁可靠的必然要求,是人民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举措,对于人民法院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建设过硬法院队伍,适应新时代形势任务要求、推进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二)目标任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和训词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围绕“五个过硬”要求,发扬自我革命精神,紧紧抓住“关键少数”,突出筑牢政治忠诚、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四项任务,扎实推进学习教育、查纠整改、总结提升三个环节,全面正风肃纪、反腐强警,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法院队伍。
二、具体安排
(一)对象范围。全院在编在职干警。
(二)时间安排。从20xx年2月底开始,时间为4个月左右,6月底基本结束,其中分为学习教育环节为30天,查纠整改环节为75天,总结提升环节为15天。
(三)环节措施。教育整顿总体上分为学习教育、查纠整改、总结提升3个环节。把学习教育贯穿始终,把警示教育与自查自纠、发现问题与总结提升结合起来,实现干警普遍、全面、深刻受教育。
1.学习教育阶段
充分运用党组中心组学习、每周一学、主题党日、个人自学等方式,加强学习教育。学习教育环节突出政治引领,精心组织开展政治教育、党史学习教育、警示教育、英模教育,增强政治自觉、筑牢忠诚根基。开展政治教育。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同志《论中国共产党历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辅导读本、《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学习辅导百问》等,组织干警全员参加政治轮训,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开展“书记讲党课”活动,党组书记要对全院干警讲主题党课1次以上,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增强政治意识和政治能力。开展党史学习教育。重点学习习近平《论中国共产党历史》、《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关于中国共产党历史论述摘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中国共产党简史》等,通过强化理论武装,深化思想发动,传承红色基因,坚定理想信念,推动干警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进一步夯实忠诚纯洁可靠的思想基础。开展警示教育。重点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纪党规以及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增强纪律意识。召开警示教育大会2次以上,通过组织让违纪违法干警现身说法、观看违纪违法干警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等方式,以案释法、以案促改,教育全体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开展英模教育。重点学习《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摘编》,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组织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学习XXX、XXX、XX、XXX等先进事迹,大力弘扬他们的感人事迹和崇高品质。选树一批先进典型和模范人物,并在总结提升阶段予以集中表彰。
本阶段结束,在全院组织开展专项知识测试,进行达标评估。
2.查纠整改阶段
(1)开展自查自纠。围绕“政治不忠诚、执法不公正、司法不廉洁、遇事不担当、作风不过硬”五个方面,把六大顽瘴痼疾作为必查重点,本着“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坚持教育大多数、惩处极少数,坚决清除队伍中的害群之马。一是广泛开展谈心谈话。做到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必谈,班子成员与中层干部、关键岗位干警必谈,中层干部与普通干警必谈,班子成员与主动向组织说明问题、曾经接受处理、存在问题苗头的干警必谈。二是全面开展个人自查。对照党规党纪、法律法规,紧密结合实际,制发个人自查事项报告表,明确自查事项和要求,把“六大顽瘴痼疾”(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参股借贷,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法官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作为必查重点,组织全院干警如实填报,同时提交自查报告。在个人自查的基础上,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围绕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持续查找问题,明确整改方向。三是加强核查并兑现从宽政策。党组依规依纪依法落实“自查从宽、被查从严”要求,把握好从宽与从严的界限和适用情形,细化处置流程,强化政策攻心。对个人自查情况,组织开展全面核查。对干警主动交代问题的,在查清相关事实后,对符合从宽条件的,及时做出从宽处理。
(2)开展组织查处。一是开展举报线索核查。拓展干警违纪违法线索来源渠道,加强线索汇总收集、研判甄别、移交督办等工作,加强对涉及法院干警信访问题的核查。对查否的线索要及时澄清正名,保护干警依法履职、干事创业的热情。二是开展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倒查。建立与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有机衔接机制。三是开展重点案件自查。对全院XXXX年以来办理的容易滋生司法腐败、执法不公的特定范围案件开展自查,重点发现定性不准、量刑不当、程序违法等问题,并从中深挖干警违纪违法问题。四是开展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清查。建立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总体台账,全面梳理评查。未化解信访案件落实领导包案、带案下访等制度,最大限度实现息诉息访。五是开展队伍建设巡查。由教育整顿领导小组牵头,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谈心谈话、民主测评等方式,督导队伍管理、廉洁执法、纪律作风等方面的情况,梳理发现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六是依纪依法从严处理。对干警严重违纪、违法、犯罪线索,依规依纪依法予以查办,形成震慑。
(3)开展专项整治。一是确定整治内容。根据上级法院顽瘴痼疾整治方案,确定多发性、顽固性问题,纳入专项整治范围。按照“定内容、定措施、定目标”的要求,细化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做到边查边治、限期整治、彻底整治。二是查清顽疾底数。充分运用各种手段,开展大起底、大排查,全面摸排干警存在的“六大顽瘴痼疾”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针对存在的顽疾问题,建立销号制度,整治一个销号一个。三是提高服务群众水平。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诉讼服务等工作,集中推出一批便民利民措施,提高服务群众水平。四是推进抓源治本。从违纪违法干警的个案问题中找到共性规律、剖析深层次原因,深挖顽瘴痼疾的成因根源,找准病灶、分类施策、靶向治疗,实现减存量、控增量、防变量。
查纠整改阶段的评估重点是“五查”:一查自查自纠是否做到全覆盖,思想发动是否广泛深入;二查组织查纠措施是否有效,是否发现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三查顽瘴痼疾是否得到有效整治,存量问题是否基本消除;四查案件线索核查是否到位,清除害群之马成效是否明显;五查“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是否落实到位。查纠整改阶段结束后,要召开党组扩大会通报整治情况,班子成员对整治效果做出承诺。
3.总结提升阶段
(1)持续深化整改。要对教育整顿工作进行梳理总结,对未完成整改的问题,逐项建立台账,明确整改完成时间,制定持续整改方案。
(2)推进建章立制。教育整顿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用制度固化下来,进一步健全正风肃纪长效机制、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干警能力素质提升机制、干部交流轮岗等机制。
(3)开展总结评估。采取自评方式,对六个方面(①直接责任是否全面落实,②教育整顿全流程、全环节的目标任务是否全面完成,③政治生态是否进一步优化,④加强队伍教育管理监督的制度机制是否进一步完善,⑤是否向上级法院提出进一步健全完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等方面的意见建议,⑥执法司法公信力、人民群众满意度是否提升)进行评估,接受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复评、省市县指导组和教育整顿领导小组核准通过。
教育整顿领导小组适时召开总结大会,总结成绩,表彰英模,部署整改落实、建章立制、长效常治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XX法院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党组书记XXX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治部,XX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保证各项措施的落实。
2.协同推进,形成合力。政治部要积极解决制约队伍建设的体制性、保障性问题,做好干部交流轮岗、干警荣誉表彰等工作。督察室要强化政治监督,重点做好问题线索核查、违纪违法干警查处,落实“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等工作。办公室要加强正面宣传,做好舆情管控引导,做好活动保障。其他各部门要各司其职,高标准完成规定动作。
3.条块结合,激发效力。教育整顿活动要严格按照县委统一部署推进,同时主动向上级法院汇报,接受上级法院指导,形成条块结合促整顿的合力。
4.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法院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型媒体作用,广泛宣传选树正面典型,展现法院队伍的时代正气和风采。对于查处的违法违纪案件,要坚持客观谨慎的原则,避免引发网络炒作和负面舆情。
5.统筹兼顾,促进工作。要把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庆祝建党100周年结合起来,和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结合起来,和解决审判执行工作中突出问题结合起来,把教育整顿的实际成效转化为促进审判工作、提升办案质效、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努力用优异成绩向建党100周年献礼。
教育整顿整改工作方案篇6
项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政法队伍专项教育整顿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按照省市在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县政法系统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和训词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西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弘扬整风精神,坚持刀刃向内,勇于自我革命,坚持“当下治”和“长久立”相结合,坚持以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为动力,统筹整合力量,创新方法手段,釆取有力措施,全面排查政法系统顽瘴痼疾底数,坚决整改执法司法突出问题,着力健全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努力实现“减存量、控增量、防变量”目标,确保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取得实效。
二、目标任务
全县政法各单位要聚焦“六大顽瘴痼疾”,即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
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
违规参股借贷;
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
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
法官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握客,以及我县政法系统其它突出问题(详见《全国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指引》第16-19.21-25),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努力实现“两个基本一明显”的工作目标:即长期影响制约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深层次问题基本根治,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司法突出问题基本解决,执法司法公信力明显提升。
三、具体措施
(一)全面排查摸底。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学习教育深入开展思想发动,对照《全国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指引》规定执行九项重点任务,调取执法办案和案件质量有关统计资料,全面分析研究,列出重点评查案件,组织县政法干警深入自查自纠,汇总整理群众举报投诉和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并分门别类建立工作台账,对顽瘴痼疾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加强案件倒查评查。县整顿办牵头对上级移交和自查掌握的政法领导干部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开展案件倒查,从中发现有无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有无违规经商办企业,参股借贷,有无充当司法握客等问题,针对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开展警情核查和重点案件评查,一件件查,一件件评,及时整改纠正。省级政法队伍整顿领导小组将对重点案件开展集中评查,交叉评查对违规违法“减假暂”案件全面开展排查,在案件评查和有关涉法涉诉信访清查中发现政法干警违纪违法线索,根据案件性质,干部管理权限,按照《全省政法干警违纪违法线索办理办法(试行)》规定移送有关部门核查办理。各地要从群众举报中掌握政法干警有无“六大顽瘴痼疾”中的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与自查自纠相互配合,形成有力震慑。
(三)坚持分类施策。对政法干警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要对排查出来的个案进行核查、比对、甄别。对存在违规行为的人员,责令其予以纠正,拒不纠正的,通报曝光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对涉及人员的家属就业困难情况,符合相关就业条件的,积极帮助在行业“禁区”外合规就业、自主创业。
(四)用好智能化手段。加强对执法司法异常流程监控预警,加强不同办案环节信息比对验证。推动政法各单位信息共享和数据联通,建立动态预警执法的司法制约监督平台。要充分利用政法系统现有信息平台数据,借助市场监管、税务、社保等部门查询系统,核查瞒报、漏报、错报等情况,提高核查整治效率。
(五)健全长效机制。把顽瘴痼疾专项整治与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结合起来,统筹“当下治”和“长久立”,坚持查改结合,治建并举,标本兼治,推动建立完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县政法各部门对本系统执法司法制约监督等机制建设负总责,严格按照要求抓好相关机制建设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压紧压实各级主体责任。县委承担本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主体责任,对全县政法队伍顽瘴痼疾专项整治负总责,实行专班负责制,牵头抓总,对专项整治工作统筹领导,分级分层把关制定整治方案,梳理整治重点难点,列出时间表,路线图,督促落实整治措施。县整顿办具体牵头抓好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深刻剖析内在联系,以政法各部门全链条同步开展为契机,建立跨部门整治协调机制,着力解决以前一家孤军奋战,难以推动,难以解决的问题。政法各部门党组(党委)承担对本系统顽瘴痼疾专项整治的直接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实施方案,明确专人负责,确保抓出成效。
(二)认真回应群众关切问题。县政法各部门要把顽瘴痼疾专项整治作为取信于民的重要举措,作为开门搞整顿的重要内容,做到让群众参与、受群众监督、由群众评判。通过邀请群众代表座谈、广泛走访调研等方式,收集社会各界对整治工作的意见建议,公开发布完成时限和整治目标,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并定期发布整治进展情况。深化执法司法领域管理服务改革,结合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集中推出一批新的便民措施,着力解决群众对执法司法急难愁盼的事,让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三)积极配合各级督查指导。县教育整顿领导小组要把顽瘴痼疾专项整治作为督查重点内容,加强统筹协调,加强政法各部门专项整治的督查指导,并安排做好各级来县下沉督导的配合服务保障工作。要将各级下沉督导和本县督查情况定期向县委汇报、在全县通报,对整治缓慢,工作不力的单位,进行挂牌督办,追责问责。县政法各部门要加强本系统整治工作督查指导、组织推动,并积极配合各级督查指导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如期完成,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教育整顿整改工作方案篇7
为组织全体在编在职干警广泛开展谈心谈话,促进查纠整改环节自查自纠取得实效,根据市法院队伍教育整顿实施方案及查纠整改环节工作安排,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组织开展广泛深入的谈心谈话,结合掌握的线索,明之以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帮助有问题的干警打开心结、消除顾虑,主动向组织讲清楚问题,争取从宽处理。
二、“谈什么”
谈心谈话的主要内容如下:
1.谈《纪检监察机关处理主动投案问题的规定(试行)》等规定;
2.谈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和教育惩处相结合的政策;
3.谈“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鼓励干警把握政策期限,及时向组织坦白,争取从宽处理;
4.谈严格执行“三项规定”的重大意义,讲清不如实填报的责任、讲实规范填报的要求,明确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带动法院干警如实填报记录。
5.谈禁止违规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的政策规定;
6.谈自身存在的顽瘴痼疾问题;
7.谈有无检举揭发的问题线索;
8.谈干警个人与岗位的匹配度;
9.谈院党组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0.谈本院政治生态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三、“跟谁谈”
谈心谈话的参与主体如下:
1.院党组书记、院长与院班子成员谈;
2.院班子成员之间相互谈;
3.院班子成员与中层正职谈;
4.院班子成员与主动交代问题、曾经接受处理、存在问题苗头、关键岗位的干警谈;
5.中层正职与中层副职谈;
6.中层正副职与其他普通干警谈,实现干警谈话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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